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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發布海水淡化“十四五”規劃(三)
發布時間:2022-06-05 08:56:33

第五章 拓展海水淡化應用場景

大力推動海水淡化戰略性工程,充分利用現有海水淡化產能和新建海水淡化產能,建設海水淡化示範工程,統籌海水淡化水在工業、市政等場景下的應用,推動海水淡化水作為京津冀地區應急戰略水源,實現海水淡化規模化應用,優化用水結構,增強對天津乃至京津冀地區的水資源保障能力。




一、加快海水淡化水在工業領域大規模應用

主要發展海水淡化水工業點對點供應,為所在區域的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實施供水,優先解決新增工業高純水需求,逐步推進有條件的新增工業項目采用海水淡化水。建設南港工業區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一體化(30萬噸示範)項目一期15萬噸/日工程,開展淡化水規模化工業應用。根據入駐企業布局,配套建設海水淡化輸水管網及基礎設施,構建“總線結構、組團式”供水模式,為渤化“兩化”搬遷改造項目、中石化百萬噸乙烯項目、華電熱電聯產項目等提供海水淡化水,嚴格落實入駐企業以海水淡化水為水源,逐步實現南港工業區內工業用水由海水淡化水保障。在保稅區臨港區域建設大型海水淡化試驗場,配套建設供水管線,構建“點對點星狀、點狀”供水模式,保障渤化永利工業用水,推進周邊工業用水企業使用海水淡化水。推動北疆電廠、大港新泉等已建海水淡化工程以現有點對點工業供水為基礎,拓展周邊工業新用戶。

二、推動海水淡化水進入市政供水體係

推動海水淡化水作為濱海新區市政供水的有效補充,構建多水源供水保障體係。充分考慮海水淡化水、再生水、自來水的供水結構、比例、能力及規模,擴大海水淡化水的應用範圍,開拓應用場景,切實緩解南水北調工程的輸水壓力。加大北疆電廠海水淡化工程產品水對市政供水管網的供應量,合理分配各種原水比例,推進北疆電廠海水淡化水作為楊家泊區域地下水壓采替代水源;推動保稅區臨港區域大型海水淡化試驗場項目為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片區等周邊園區供水,適時進入市政供水管網,作為居民用水的補充水源。

三、調蓄海水淡化水作為京津冀地區應急戰略水源

以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保障區域供水,將海水淡化水作為京津冀地區應急戰略儲備水源。根據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求,在緊急情況下,適當調配北疆電廠、保稅區臨港區域大型海水淡化試驗場等海水淡化產能,開展海水淡化遠距離輸送研究,必要時可為京冀地區應急供水。



第六章 合理規劃產業布局

根據各區域特點,發展各具特色的海水淡化產業集群,提升天津海水淡化裝備製造能力、科技創新能力、服務保障能力和場景應用能力,創建全國海水淡化示範城市。

一、濱海新區北部建設“淡化海水+循環經濟”示範區

濱海新區北部主要包括海河以北區域。“十四五”時期,濱海新區北部區域以充分利用北疆電廠海水淡化水為重 點,擴大供水規模、範圍與場景,提高點對點向工業用戶、海產品養殖戶供水規模和範圍,推動向楊家泊、中新天津生態城供水,力爭完成供水覆蓋中新天津生態城全域,滿足濱海新區北部區域用水需求,並做好為京津冀區域供水的戰略儲備。繼續深化濃海水綜合利用,完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建成“淡化海水+循環經濟”示範區。

二、濱海新區中部建設科技創新裝備產業集聚示範區

濱海新區中部主要包括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中 心商務片區和保稅區臨港區域。“十四五”時期,濱海新區中部區域以保稅區臨港區域為核心,依托天津臨港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和天津海水淡化產業(人才)聯盟,吸引集聚國內外優勢團隊、企業、人才,大力發展海水淡化創新研發和自主裝備製造業。在創新方麵,開展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裝備的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應用示範,突破“卡脖子”技術裝備;建設大型海水淡化試驗場,籌建技術創新中 心,打造國家海水淡化技術創新高地。在製造方麵,集聚關鍵裝備製造、關鍵部件與藥劑生產、設計谘詢、檢驗檢測等環節,培育龍頭企業,建成北方海水淡化膜製造基地、全國海水水處理藥劑生產基地和全國海水淡化裝備製造基地,形成海水淡化產業集群。

三、濱海新區南部建設規模化工業應用示範區

濱海新區南部主要包括南港工業區、獨流減河以南地區、大港石化片區及鄰近的輕紡經濟區。“十四五”時期,濱海新區南部區域以南港工業區為重 點,大力推進海水淡化“點對點”規模化工業供水應用。新建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一體化(30萬噸示範)項目一期15萬噸/日工程以及區域海水淡化水統一輸配管網,以海水淡化水保障南港工業區內企業主要工業用水需求,實現工業區海水淡化水大規模應用示範。在大港石化片區,推進大港新泉海水淡化工程向石化企業點對點供水,新增為輕紡經濟區供水。大港電廠海水淡化工程仍以自用為主。

四、其他區域建設“科技創新+產業服務”保障區

其他區域包括除濱海新區以外本市其他區。“十四五”時期,其他區域主要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開展海水淡化技術創新,著力突破海水淡化“卡脖子”關鍵技術裝備,注重前沿技術、耦合技術、集成技術等研發,力求具備完善的海水淡化技術創新服務功能。依托相關設計、生產、銷售、總包企業,充分發揮區域產業服務能力,完善海水淡化產業鏈條,服務天津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形成“科技創新+產業服務”保障區。



第七章 優化海水淡化產業發展環境

一、強化海水淡化水統籌配置

將海水淡化水納入天津市供水體係並列入年度供水計劃,海水淡化水年供水量達1億立方米左右,構建多水源供水保障體係。理順供水體製,推動成立統一的海水淡化水供水企業或機構,鼓勵海水淡化廠與供水企業簽訂供水協議,實行產供銷一體化。

二、製定海水淡化支持政策

強化供水激勵。探索建立海水淡化水水價市場化形成機製,統籌海水淡化裝備製造等全產業鏈各環節成本收益,綜合核算海水淡化水價格。研究出台海水淡化企業電價優惠政策,到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製電價的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水淡化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降低海水淡化成本。謀劃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與海水淡化聯動,探索海水淡化產業綠色發展路徑。

建立健全海水淡化法規標準。落實《天津市促進海水淡化產業發展若幹規定》。健全淡化水應用行業管理的相關製度政策、標準規範,規範海水淡化市政供水環節,確保海水淡化水進入市政供水體係有章可循。

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支持海水淡化膜、海水水處理藥劑等海水淡化新材料產業項目在科技創新裝備產業集聚區發展。進一步完善化工領域海水淡化項目審批備案機製,對海水淡化新材料新建項目,探索形成快速審批綠色通道。

三、完善海水淡化投資體係和合作模式

探索創新項目合作機製。探索水務企業直接參與海水淡化項目投資建設,統籌協調海水淡化水進入市政供水體係,發揮調峰供水、優化水質作用。支持新建和現有發電廠與海水淡化企業合資合作,推動水電聯產;推動分布式能源綜合利用項目、餘熱利用項目、能源資源節約利用項目,參與海水淡化項目建設,降低海水淡化用電、用能成本。

建立多元投資體係。統籌利用各級、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及政府投資基金,將促進海水淡化相關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支持海水淡化裝備製造建設項目,促進海水淡化產業發展。

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融資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符合海水淡化項目需求的金融產品和融資服務,加大對海水淡化技術研究開發、重大裝備製造、核心材料生產和高新技術引進等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和融資服務力度。

四、探索開展濃海水排放與監測試點

海水淡化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依法科學確定海水淡化濃鹽水的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因地製宜推進海水淡化濃海水綜合利用。圍繞保稅區臨港區域大型海水淡化試驗場、南港工業區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一體化(30萬噸示範)項目開展監測評估試點,對受納海域水動力、海水水質、海洋生態環境特征指標進行長時間序列動態監測及評估研究。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

建立海水淡化工作綜合協調機製,市發展改革、規劃資源、水務、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和濱海新區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統籌推進規劃落實,推動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任務實施

明確各部門任務分工,落實行業管理責任。做好海水淡化項目設計,形成項目儲備庫,以項目謀劃支撐規劃落實。強化項目建設推動,確保項目建設有序實施、順利完成。完善規劃動態實施監測和反饋機製,做好產業發展的跟蹤分析、監督檢查。

三、加強財政支持

通過多種渠道爭取國家層麵的資金支持。鼓勵海水淡化企業申報天津市智能製造專項資金。探索設立天津市海水淡化產業專項,優先支持海水淡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創新平台建設及運行,突破技術裝備瓶頸,為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四、完善招商政策

梳理海水淡化產業招商靶向清單,製定招商目錄。緊盯國內外龍頭企業和項目資源,開展產業鏈招商,促進適宜在天津發展的產業項目落地。




五、加強宣傳引導

強化海水淡化公共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眾水資源意識,增強社會對海水淡化水的接受度,營造推進海水淡化規模化應用的良好社會氛圍。